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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8章 决定快,做事慢


第368章  决定快,做事慢

    刘长生把自己定义为祖火的守护者,追随者,就是不肯承认自己是祖火的奴仆,这是欺负祖火从来都不愿意张口说话。

    祖火以母亲的身份自居,平等的爱大汉的每一个人,当然,母亲也有被子女烦的遭不住的时候,那么,也会平等的惩罚每一个人。

    刘长生笃定的认为只要祖火还在燃烧,汉人就不会绝种,至于大汉这个国度,以后会换一个什么样的称谓,无所谓,那些称谓,就像汉人身上的衣衫,破了,旧了,换一件就是。

    云策放不放霍去病出来,他不管的,他只想孤独的坐在山巅,背靠著祖火,静静的看山脚下的世界风云变幻。

    神,就是这样的做派,刘长生也是这样的做派,他越来越像一个神祗。

    神祗接受凡人的祷告,接受凡人的供奉,就是不怎么愿意帮忙,所以,云策跟肉山两人在刘长生这里得不到任何的启示,留下一大堆的供品就离开了,离开之前,刘长生还想借用肉山几日,被云策跟肉山一起严词拒绝了。

    「你是怎么把那把短刀拔出来的?」

    不等下山,肉山就迫不及待地发问。

    「情深所致!」

    「霍去病隔空让那个叫作衡姬的鬼方女人怀孕的时候,你说是情深所致,难道说你能隔空拔出那柄短刀,也是情深所致?」

    「是这样的,日思夜想,辗转反侧,寤寐思服,精诚所至,金石为开,这就是我能拔出那柄短刀的原因。」

    肉山将信将疑,他其实更多的是不相信,但是,云策这么说了,他又想不出还有什么法子拔出那把刀,毕竟,他曾经尝试过无数回,偏偏云策把短刀拔出来了,他不信也得信。

    云策自然是知道肉山此时心理变化的,就是不肯告诉他真相。

    这样说有助于拔高自己在肉山眼中的地位,如果说这把短刀是云塑那个孩子拔出来的,会让肉山觉得自己是一个蠢货不说,也会让他觉得他云策就是一个运气好的普通大宗师而已。

    那把短刀的刀鞘应该有很大的名堂在里面,云策目前不想把过多的心思用在解读刀鞘上,还是尽早,尽快发掘出那柄短刀的更多用途比较重要。

    如今,狗子正在龙珠里努力的尝试著。

    下了山,两人就彻底的融入了破败的长安,路过折断的攀星楼的时候,云策停下脚步对肉山道:「这里以前是吴彤办公的地方,天下密谍尽在他的掌控之中。」

    肉山抬眼看一下拦腰折断的还有几分昔日雕梁画栋风韵的攀星楼道:「也不知是谁将这样一份杰作给毁掉的。」

    云策叹口气道:「是我。」

    肉山停下脚步看了云策好一阵子道:「现在我明白了,所谓的心地纯良之辈才能拔出那把刀的传言,纯属胡说八道,是放狗屁,同时,也说明霍去病从来就不是一个好人,至少,他是一个可以与你比肩的混蛋。」

    「就因为我们都能拔出那把刀子吗?」

    「这还不够吗?」

    「肉山,说真的,我对你并不好,甚至算得上恶毒,你为啥还要跟我走这么近啊。」

    「你对我已经恶毒过了,那我煮十几万斤汤是你对我最恶毒的表现,既然已经经历了最恶毒的事情,剩下的就应该是好事了,再说,我这样的人,时时刻刻都有人觊觎,跟著一个强大的恶棍,受到的伤害一定比跟著好人少。」

    站在破败的长安城里,看著大群时起时落的丑陋的食腐鸟,再听肉山讲述这样一段令人心酸的心路历程,一股子国破家何在,人心不再古的悲凉感就油然而生。

    不信好人信恶人!

    大宗师都尚且如此,更不要说那些升斗小民了。

    所以,云策下定了心思,这一次一定要把霍去病从霍王墓里放出来,看看大汉人心心念念的救世主,到底能否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。

    如果能,云策就准备跟著霍去病混,如果不能,就只好另辟蹊径了,不管怎么样,自己满足了大汉人的呼声,就目前来看,放出霍去病没有错。

    说起来很怪,长安城里残破的如同一个大号的垃圾堆,偏偏它高峻的城墙却完好无损,虽然暗灰色的城墙上布满了枯死的青苔,看著古老,可是呢,在青苔覆盖不到的地方,暗黑色的城砖依旧闪烁著一种类似金属的暗光,颇有些坚不可摧的意思在里面。

    跟目前的大汉社会有很高的相似度。

    黑毛老鹰把两人送到长安,就飞回去了,看的出来。这个家伙很不喜欢跟云策待在一起,即便是在家里,云策不在的时候,它甚至能趴在地上,把脑袋卑微的放在地上,任由娥姬拿它的长脖子当脚垫,也一点不介意,云槊跟云退把身子藏在它的翅膀底下捉迷藏。

    就连张敏拿脚踢它,它也似乎从不发怒,踢了就踢了,毫不在意。

    只有云策回家的时候,这家伙才会蹲在墙头,眼神会变得阴沉而邪恶,且缩头缩脑的跟一只邪恶的食腐鸟一个模样。

    没有黑毛老鹰,云策跟肉山就只能步行前往洛阳,洛阳在氓山以东,那里的山形水势与燕山一般无二,氓山的山形水势原本不是燕山的样子,是大汉朝在为霍去病准备陵墓的时候,特意把氓山改造成那个样子的,据说,是为了纪念霍王在燕山十六次大败鬼方的功绩。

    刚来大汉的云策喜欢鲜衣怒马的快意,那个时候的他,骑著枣红马,挥舞著流星锤,在千军万马中纵横捭阖,所到处,血肉横飞,所向无敌,即便是血透重甲,汗流满面,也如饮佳酿。

    现在的云策,在看了无数的死亡之后,就觉得自己当初拿著流星锤呼喝厮杀的样子实在是蠢透了。  

    没事干,杀什么人啊,那都是一些行走的珍贵资源,都是人类探索自然,征服星空的助力。

    踩踏著长安城巨大宽阔且完整的吊桥离开长安城,云策与肉山立刻就汇入到一个热闹的集市里。

    以前这里没有这样一个集市,现在有了,且人流滚滚不说,真的堪称是挥汗如雨,舞袖如云,肉山抓著云策的衣角,像是担心被人贩子抓走,被一个活了四百年的老怪物抓著衣角,云策非常的尴尬,可是,在旁人眼中,这对父子,显得很是别扭。

    集市的热闹,繁华,让云策莫名的想起倒伏的巨型枯木上刚刚发出的嫩枝,生命力强悍的不可思议,这些新发的枝条之所以生命力旺盛,不过是在吸吮枯木上最后的一丝养分,等枯木彻底的成枯木了,这些枝条抽发的时候有多么的生机勃勃,败亡的时候就有多么的迅捷。

    从长安到洛阳,需要向东再走两千七百里。

    因为带著肉山这样一个孩子,行动多有不便,在肉山的建议下,云策不得不带著肉山找了一个去洛阳的商队,购买了人家一辆马车。

    马车买下来了,商队负责把马车赶到洛阳,然后,云策,肉山离开,马车再次回到商队,这是一个极为公平的买卖,尤其是在商队那个护卫首领暴露出自己百人将的实力之后,一群跟云策一样需要购买马车去洛阳的人,立刻就觉得这笔买卖做的很值。

    在过去的一个冬天里,长安暴雪,却只落在长安城,城外整整一个冬天,连一片雪花,一滴雨水都没有落下,所谓的长安城外,指的便是长安城外的广袤地区,其中就包括远在三千里以外的洛阳。

    干旱,导致围绕著长安到洛阳这条黄金商道吃饭的人很多,有些是善意的,有些则不是善意的,更多的是吃刀口舔血这口饭的人。

    回到走起来就吱吱呀呀的马车,躺在车厢里的云策就对趴著窗口看外边世界的肉山道:「我们两个乘车,这非常的没道理啊。」

    肉山贪婪的看著外边灰黄色的大地道:「这是我平生第一次乘坐马车。」

    云策嗤的笑一声道:「我第一次见你,你就坐在一辆被鸟拉著飞的车上,那辆车不比这辆车好一万倍?」

    肉山叹息一声道:「如果我有得选的话,我宁愿乘坐这样的一辆满是人味的马车,也不愿意乘坐那辆飞行起来平稳如水的飞车。」

    云策闻言,不再说话了,事实上也没啥好说的,别看肉山活了快四百年,他依旧在为自己不幸的童年继续付出著代价。

    云策其实也不想尽快的赶到洛阳,进入氓山,在放出霍去病这件事上,他已经做好了决定,但是呢,他的内心隐约告诉他,霍去病出来的时间越晚越好。

    这不是拖延症发作,而是他总觉得自己这样做是有问题的。

    大汉皇帝刘敞,将霍去病关进霍王墓的时候,几乎所有贵族的意愿,更是所有朝臣的意愿,这一点,史书上写的清楚明白,虽然没有说清楚当时被钉在棺木中的霍去病是死是活,大家都当霍去病已经死了,愣是将一件丧事当成喜事给办了。

    想要跟肉山再确定一下霍去病的事情,见肉山的心神似乎沉浸到了一种辽远的思绪里了,云策就没说话,转过身,睡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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